根据《广州市市属行政事业单位申请固定资产处置办法》第三十条第四项规定“没有规定可更新年限或未达到可更新年限的资产,单位价值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提交已在主管部门网站公示拟处置资产清单(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相关证明”。现对该批家具报废情况予以公示。
如对上述公示有异议,请在 2019年4月11日—4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向天河区城市管理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办公室反映(联系人:陈瑞根,联系电话:020-87512008,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翰景路天华街50号310室)。
特此公告。
附件一:广州市天河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天河分局固定资产处置申报表.xls
天河区城市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