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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关于报废处置医疗设备残值评估的公告 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岗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深龙府{2017}29号)}文件精神及有关配套文件的规定,我院现有一批医疗设备(共计79台/件)待报废毁形处理,欢迎具备有资质的回收机构带齐相关资质证件上门进行评估回收残值,并提供残值报价。公告期: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4日止。 咨询联系人:黄生,联系电话:0755-28932833-8185/ 13823584863 附件1: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设备报废处置清单 深圳市龙岗区人民医院